尊敬的用户:
本网络平台www.epanasia.com由中远集运计算机中心开发并管理。
访问和使用网络平台受以下条款约束。除非同意这些条款,否则请勿使用本网站。
第一条:协议内容及签署
1.1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网络平台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
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除另行明确声明外,网络平台提供的任何服务(以下称为网络平台服务)均受本协议约束。
1.2您应当在使用网络平台服务之前认真阅读全部协议内容。
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的,应向网络平台咨询。
但无论您事实上是否在使用网络平台服务之前认真阅读了本协议内容,
只要您使用网络平台服务,则本协议即对您产生约束,
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网络平台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
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1.3您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约定,
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或停止使用网络平台服务。
1.4网络平台有权根据需要随时制订、修改本协议及/或各类规则,
并以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告,不再单独通知您。
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在网站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
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网络平台服务。
您继续使用网络平台服务的,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协议。
第二条:注册
2.1注册者资格
您确认,在您完成注册程序或以其他网络平台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网络平台服务时,
您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若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且网络平台有权注销或永久冻结您的网络平台账户,并向您及您的监护人索偿。
2.2账户在您签署本协议,完成会员注册程序或以其他网络平台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网络平台服务时,
网络平台会向您提供唯一编号的网络平台账户(以下亦称账户)。
通过该会员名密码登录网络平台。您设置的会员名不得侵犯或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当您的账户设立完成后,您应当在此后90日内使用您的会员名和密码登录网络平台。
逾期未登录的,网络平台有权终止向您提供网络平台服务,注销您的账户。
账户注销后,相应的会员名将开放给任意用户注册登记使用。 您应对您的账户安全负责,
任何使通过您的账户实施的行为,包括您在注册时使用的邮箱所发出的电子邮件中的委托信息和数据、
您使用网络平台所提供的即时聊天工具与网络平台和平台客服人员进行的信息交流,将被视为您的有效行为,
您应对此负责。除非有法律规定或司法裁定,且征得网络平台的同意,否则,账户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
赠与或继承,但与账户相关的财产权益除外。如果发现任何人不当使用您的账户或有任何其他可能危及您的账户安全的情形时,
您应当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网络平台,要求网络平台暂停相关服务。您理解网络平台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
网络平台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为方便您使用网络平台服务及网络平台关联公司或其他组织的服务(以下称“其他服务”),
您同意并授权网络平台将您在注册、使用网络平台服务过程中提供、形成的信息传递给向您提供其他服务的网络平台关联公司或其他组织,
或从提供其他服务的网络平台关联公司或其他组织获取您在注册、使用其他服务期间提供、形成的信息。
2.3会员
在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并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或以其他网络平台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网络平台服务时,
您即成为网络平台的会员。网络平台根据您提供的注册信息和交易记录决定您的层级是一般会员或VIP会员。一般会员可以浏览网页、
使用在线聊天工具与平台客服人员交流;还可以询报价交易和进行在线订舱委托;VIP会员还可以享有特殊订舱和付费信用期的服务。
在注册时,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或注册页面的提示准确提供,并及时更新您的资料,以使之真实、及时,完整和准确。
如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网络平台有权向您发出询问及/或要求改正的通知,
并有权直接做出删除相应资料的处理,直至中止、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网络平台服务。网络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支出。 您应当准确填写并及时更新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等联系方式,以便网络平台或平台客服人员与您进行有效联系,因通过这些联系方式无法与您取得联系,
导致您在使用网络平台服务过程中产生任何损失或增加费用的,应由您完全独自承担。
您在使用网络平台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应纳税赋,以及一切硬件、软件、服务及其它方面的费用,均由您独自承担。
第三条:网络平台服务
3.1通过网络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网络平台服务和其它服务,会员可在网络平台上查询运价和服务信息、
达成交易意向并进行交易、参加网络平台组织的活动以及使用其它信息服务及技术服务。
3.2您了解并同意,网络平台有权应政府部门的要求,向其提供您在网络平台填写的注册信息和交易纪录等必要信息。
如您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则网络平台亦有权在初步判断涉嫌侵权行为存在的情况下,向权利人提供您必要的身份信息。
第四条:网络平台服务使用规范
4.1在网络平台上使用网络平台服务过程中,您承诺遵守以下约定:
4.1.1在使用网络平台服务过程中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网络平台各项规则的规定和要求,
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违反本协议及相关规则。您如果违反前述承诺,产生任何法律后果的,
您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确保网络平台免于因此产生任何损失。
4.1.2在与平台客服人员交易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
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4.1.3除非取得合法且足够的许可,不发布国家禁止销售的或限制销售的商品或服务信息,
不发布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的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发布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或网络平台认为不适合在网络平台上销售的商品或服务信息,
不发布其它涉嫌违法或违反本协议及各类规则的信息。
4.1.4不以虚构或歪曲事实的方式不当评价其他会员,不采取不正当方式制造或提高自身的信用度,
不采取不正当方式制造或提高、降低其他会员的信用度。
4.1.5不对网络平台上的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网络平台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
以复制、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用网络平台站上展示的资料。
4.1.6不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网络平台的正常运作或正在网络平台上进行的任何交易、活动。
您不得采取任何将导致不合理的庞大数据负载加诸网络平台网络设备的行动。
4.2您了解并同意:
4.2.1网络平台有权对您是否违反上述承诺做出单方认定,并根据单方认定结果适用规则予以处理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且无须征得您的同意或提前通知予您。
4.2.2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您存在违法或侵权行为,或者网络平台根据自身的判断,
认为您的行为涉嫌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的条款或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则网络平台有权在网络平台上公示您的该等涉嫌违法或违约行为及网络平台已对您采取的措施。
4.2.3对于您在网络平台上发布的涉嫌违法或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利或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的信息,网络平台有权不经通知您即予以删除,且按照规则的规定进行处罚。
4.2.4对于您在网络平台上实施的行为,包括您未在网络平台上实施但已经对网络平台及其用户产生影响的行为,网络平台有权单方认定您行为的性质及是否构成对本协议和/或规则的违反,
并据此做出相应处罚。您应自行保存与您行为有关的全部证据,并应对无法提供充要证据而承担的不利后果。
4.2.5对于您涉嫌违反承诺的行为对任意第三方造成损害的,您均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应确保网络平台免于因此产生损失或增加费用。
4.2.6如您涉嫌违反有关法律或者本协议之规定,使网络平台遭受任何损失,或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受到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您应当赔偿网络平台因此造成的损失及/或发生的费用,包括合理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第五条:特别授权
您完全理解并不可撤销地授予网络平台及其关联公司下列权利:
1.一旦您向网络平台及/或其关联公司做出任何形式的承诺,且相关公司已确认您违反了该承诺,
则网络平台有权立即按您的承诺或协议约定的方式对您的账户采取限制措施,包括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并公示相关公司确认的您的违约情况。您了解并同意,网络平台无须就相关确认与您核对事实,或另行征得您的同意,且网络平台无须就此限制措施或公示行为向您承担任何的责任。
2.一旦您违反本协议,或与网络平台签订的其他协议的约定,网络平台有权以任何方式通知网络平台关联公司,要求其对您的权益采取限制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您支付款项给网络平台指定的对象,要求关联公司中止、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且在其经营或实际控制的任何网站公示您的违约情况。
3.对于您提供的资料及数据信息,您授予网络平台及其关联公司独家的、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并有权在多个层面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
此外,网络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有权全部或部分地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您的全部资料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料、
交易行为数据及全部展示于网络平台的各类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并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第六条:责任范围和责任限制
6.1网络平台负责向您提供网络平台服务。但网络平台对网络平台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平台服务的适用性、
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同时,网络平台也不对网络平台服务所涉及的技术及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
6.2除非法律法规明确要求,或出现以下情况,否则,网络平台没有义务对所有用户的注册数据、服务信息、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
6.2.1网络平台有合理的理由认为特定会员及具体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违法或违约情形。
6.2.2网络平台有合理的理由认为用户在网络平台的行为涉嫌违法或不当。
6.3 您理解并同意,网络平台及其关联公司并非司法机构,仅能以普通人的身份对证据进行鉴别,
网络平台及其关联公司对争议的调处完全是基于您的委托,网络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无法保证争议处理结果符合您的期望,
也不对争议调处结论承担任何责任。如您因此遭受损失,您同意自行向受益人索偿。
6.4您了解并同意,网络平台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您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
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无论网络平台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6.4.1使用或未能使用网络平台服务。
6.4.2第三方未经批准的使用您的账户或更改您的数据。
6.4.3通过网络平台购买或获取任何服务、数据、信息或进行交易等行为或替代行为产生的费用及损失。
6.4.4您对网络平台服务的误解。
6.4.5任何非因网络平台的原因而引起的与网络平台服务有关的其它损失。
6.5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网络平台均不对由于互联网正常的设备维护,互联网络连接故障,
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
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协议终止
7.1您同意,网络平台有权自行全权决定以任何理由不经事先通知的中止、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网络平台服务,
暂时冻结或永久冻结、注销您的账户,且无须为此向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7.2出现以下情况时,网络平台有权直接以注销账户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7.2.1网络平台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后,您涉嫌再一次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为网络平台用户的;
7.2.2您注册信息中的主要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或不及时或不完整。
7.2.3网络平台的协议或规则发生变更时,您明示并通知网络平台不愿接受新的服务协议的。
7.2.4其它网络平台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7.3您有权向网络平台要求注销您的账户,经网络平台审核同意的,
网络平台注销或永久冻结您的账户,届时,您与网络平台基于本协议的合同关系即终止。
您的账户被注销或永久冻结后,网络平台没有义务为您保留或向您披露您账户中的任何信息,
也没有义务向您或第三方转发任何您未曾阅读或发送过的信息。
7.4您同意,您与网络平台的合同关系终止后,网络平台仍享有下列权利:
7.4.1继续保存您的注册信息及您使用网络平台服务期间的所有交易信息。
7.4.2您在使用网络平台服务期间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的行为的,网络平台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主张权利。
7.5网络平台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网络平台服务后,对于您在服务中止或终止之前的交易行为依下列原则处理,
您应独力处理并完全承担进行以下处理所产生的任何争议、损失或增加的任何费用,并应确保网络平台免于因此产生任何损失或承担任何费用:
7.5.1您在服务中止或终止之前已经上传至网络平台的服务尚未交易的,网络平台有权在中止或终止服务的同时删除此项服务的相关信息。
7.5.2您在服务中止或终止之前已经与平台客服人员达成订单,但订单尚未实际履行的,网络平台有权删除该订单及其交易服务的相关信息。
第八条:网络安全
8.1网络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有权维护自身网络系统的安全,防止非法侵入或非法传输,保护业务记录和数据信息不受非法侵入、篡改或毁损。
8.2您不得在网络平台上或向使用网络平台的其他会员发送与业务委托无关的电子报文,如非法文件、病毒程序等,否则将对因此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3网络平台及其关联公司将努力保障网上服务系统和网络设备的正常工作。故障发生期间,网络平台在服务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接受您通过传统的委托方式进行订舱业务和信息传递。
8.4对于您利用网络平台提供的网上服务功能进行在线交流、查询下载、询报价、申请订舱和其他相关的商务活动,
网络平台及其关联公司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技术指导。但是,无论如何,网络平台及其关联公司对于所提供的技
术支持和技术指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和损失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隐私权政策
9.1网络平台将在网络平台公布并不时修订隐私权政策,隐私权政策构成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条:法律适用、管辖与其他
10.1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判决。如无相关法律规定的,则应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若托运人被发现存在“套约”行为损害泛亚或其受托人的利益,应当向泛亚承担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TEU,当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泛亚或其受托人因此产生的损失/损害的,托运人还应就不足部分向泛亚承担赔偿责任。